4月13日,市委宣传部召开会议,公布《关于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力度的工作方案》,全面部署“创文”宣传工作。会议要求,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市民要坚定必胜的信心,上下一心、众志成城,以决战决胜的精神,举全市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。
会议强调,各地各部门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奋斗目标为引领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,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,整合宣传资源,创新宣传方式,拓宽宣传领域,扩大宣传规模,提升宣传效果;要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广视角地立体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、重要举措、经验做法,通过铺天盖地、生动有力有效的宣传,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市方方面面的争创热情和激情,极大地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、参与率和支持率,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热火朝天的浓厚氛围,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、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。
会议对各地各部门的“创文”宣传任务进行了分工。具体内容如下:
1.组织辖区各单位、街道、社区制作或设置“创文”公益广告、宣传标语,设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解读宣传栏,设置一定数量(以300米视线范围内可见为标准)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中国梦、讲文明树新风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、志愿服务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宣传牌,普遍设置社区(单位)道德墙和好人宣传墙(栏)。(责任单位:各县(市)区委宣传部,各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)
2.全市各地户外大屏,各单位、各商业网点和车站、机场等室内外电子显示屏应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“创文”宣传标语。市区商业广告牌要拿出30%的广告位制作“创文”宣传公益广告。(责任单位:市、县两级城管局、工商局)
3.全市城区主干道交通管理提示电子显示屏要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“创文”宣传标语。(责任单位:市、县两级公安局)
4.全市出租车车载电子显示屏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“创文”宣传标语;全市公交车辆的30%车身广告制作“创文”宣传公益广告,公交车广播和车内电子显示屏要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“创文”宣传标语。(责任单位:市、县两级交通局)
5.全市各地大、中型商场的室内外电子显示屏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“创文”宣传标语。(责任单位:市、县两级商务局)
6.全市各地酒店、宾馆、旅行社的室内外电子显示屏,旅游景点的电子显示屏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“创文”宣传标语。(责任单位:市、县两级旅游局)
7.全市各地大、中型医院要在门诊大楼、住院大楼,各级学校要在校园和教室设置一定数量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中国梦、讲文明树新风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、志愿服务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宣传牌,室内外电子显示屏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“创文”宣传标语。(责任单位:市、县两级卫计委、教育局)
8.全市各地银行及营业网点门前电子公告、电子字幕牌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“创文”宣传标语。(责任单位:市银监局)
9.全市各地图书馆、文化馆、博物馆、体育馆(场)、剧院、电影院内外要设置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中国梦、讲文明树新风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、志愿服务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宣传牌,室内外电子显示屏要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播出“创文”宣传标语。(责任单位:市、县两级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)
10.全市各建筑工地围挡都要制作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中国梦、讲文明树新风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、志愿服务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宣传画,宣传画面积占围挡面积不少于50%。(责任单位:市、县两级城建委)
11.襄阳移动、联通、电信公司和市政务信息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推送“创文”手机铃声,每周向市民发送2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短信。(责任单位:市经信委、市政务信息中心)
12.市区各公园、广场、车站、码头、景区、商场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场所,都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中国梦、讲文明树新风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、志愿服务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公益广告牌,并建成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、主题广场或好人公园、好人广场等。